青田县地皮和衡宇征收职责诱导核心征地积蓄安设决断见告书(果木洪修勇)

发布时间:2024-08-07 15:50:1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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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6月24日作出的浙土审【2024】74号《浙江省公民当局合于S218安吉至龙港公途缙云方溪至青田季宅段公途工程(青田段)批复》,审批愿意S218安吉至龙港公途缙云方溪至青田季宅段公途工程(青田段)工程创设用地,你户操纵的土地仍然答应征收果木。

  正在S218安吉至龙港公途缙云方溪至青田季宅段公途工程(青田段)工程创设用地中,你户被征收的面积为174平方米。因为你户未缔结征地抵偿安放订交果木。遵照《中华公民共和领土地拘束法执行条例》第三十一条、《浙江省土地拘束条例》第四十五条,现向你户拟作出征地抵偿安放决断。合连事项见告如下:

  征收界限内土地抵偿处境:抵偿面积174平方米,遵照青政办发[2023]39号等文献规则的准则,抵偿金额为13880元。

  征收界限内树木、果木抵偿处境:樱桃2棵、桃子2棵果木,遵照青政办发[2023]39号等文献规则的准则,抵偿金额为1000元。

  以上合计,抵偿总用度为公民币16272元(大写:壹万陆仟贰佰柒拾贰元),个中土地抵偿款由村团体经济机合分拨后与其他抵偿款一次性付出到被征收户。

  二、被征地农人根本生涯保证。遵照《青田县被征地农人根本生涯保证人数审定措施》(青政办发〔2017〕41号)《合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人列入根本养老保障相合使命的执行看法》(青人社〔2021〕134号)等文献规则践诺。青田县地皮和衡宇征收职责诱导核心征地积蓄安设决断见告书(果木洪修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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